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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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代中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历史必然性

  论文导读:现代化农业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在农村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来整合各种资源,使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效能,产生最大的效益。

  关键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客观条件,历史必然性

  中国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一直很高,占三分之二强[①]。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而加快农业的现代化步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需求。

  1.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呈现出集约化、规模化的趋势。世界粮农组织研究得出:要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种植经济作物的规模不能低于170亩,种植粮食作物不能低于300亩,这应是农业规模经营的最低标准。2000年我国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只有7.5亩,而国外中等以上收入的国家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为1147亩,是我国土地经营规模的150多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只相当于欧盟国家的1/ 40,相当于美国的1/ 400,即使与人多地少、自然条件特殊的日本相比,我国也只相当于其经营面积的1/2。

  我国对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很早就进行了。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56年又一次把这一任务列入党的八大所通过的党章中。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其中,农业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使农业生产力的由落后的传统农业日益转化为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实现了这个转化过程的农业就叫做现代化的农业。

  现代化农业表现在技术、经济、性能优良的现代农业机器体系广泛应用,因而机器作业基本上替代了人畜力作业;有完整的高质量的农业基础设施,如良好的道路和仓储设备;在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化学、物理学等学科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先进的科学技术,并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应用;无机能的投入日益增长;生物工程、材料科学、原子能、激光、遥感技术等最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开始运用;农业生产高度社会化、专门化;经济数学方法、电子计算机等在农业经营管理中的运用越来越广。现代农业的产生和发展,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也使农业生产和农村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化农业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在农村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来整合各种资源,使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效能,产生最大的效益。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表明,在所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农业企业(农场主)的规模经营都显现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扩大以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趋势。因此,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商品化、专业化的需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还很漫长,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必将是很多的。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农业生产,从实践的基础出发,不断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现阶段,我国的农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了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

  2.中国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历史必然性

  2.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达到它的生产极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户,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钩,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对于恢复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的生活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其自身的固有局限性,也必然导致它只能是一个过渡性的经济运行机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具有恢复性特征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劳动力回归农民个人所有,并且以农户为基本生产单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消除了在集体劳动时监督和计量农业劳动的高额制度成本,激励了农民开展农业劳动的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在另一方面,该制度只是向原有以农户为主体,以农地私人所有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制度的部分复归,其降低了农业生产过程中较高的交易成本,部分地实现了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潜在利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具有改良特征的制度安排,不可避免地遗存和混杂了旧模式的体制特征和思维定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具有风险累积特征的制度安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缺乏农业风险分散和转移渠道及机制,全部风险均聚集在农业生产部门内部,主要由农业直接生产者承担。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形式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其小规模生产的特征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解决不了农民的致富问题,也解决不了我国农业继续发展、提高其产业素质问题。研究发现,1978年至2004年我国粮食产量呈现阶段性状态,1978年——1987年的十年间种出现两次负增长,其余八年均是较大幅度的增长,1988年——1997年的十年间出现了四次负增长,其余六年的增幅与前十年相比也明显下降,1998年——2004年七年间出现了四次负增长,负增长年限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此期间,中国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导致城市化、市场化的加速,由此产生小块土地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与在制度转型中的城市市场经济发生矛盾,而对农村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个体小农经营,其劳动的投入量很容易快速发挥到极限,而农户经营又从根本上排斥先进生产力的进入;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市场逐渐开放,国家对农业采取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和对其生产的自由放任,致使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进一步相对下降。

  2.2农村劳动力的大面积转移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

  从改革开放开始,中国农村劳动力出现了大规模的转移的现象:从农业生产领域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中西部地区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这些流动的来自农村的劳动力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这种转移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早期的农民工只是在农闲的时候才外出务工,具有离土不离乡的特点。随着发展,职业打工者出现,他们不再务农,而是脱离了农村生活和生产。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标志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一个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以往的农民工,他们大多属于80后、90后,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总量中占到60%。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免费论文。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表现出对大城市的留恋和执着。

  比较乡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关系,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这一点,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服务部根据统计公报, 2007年乡村人口72750万人,占总人口的55.1%,城镇人口59379万人,占总人口的44.9%;2008年乡村人口下降为72135万人,占总人口的54.3%,而城镇人口上升为60667万人,占总人口的45.7%,由此可以看到,乡村人口正逐渐减少,城镇人口逐渐增加,也就是非农产业人口逐渐增加,农业人口逐渐减少。这种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减少的趋势,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2.3市场竞争的压力迫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变得紧促

  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的世界环境下,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

  农业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着国内各产业中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由于每个农户生产规模过小目分散,农户直接进入市场,不仅难以回避农业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而且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创建知名品牌,运用先进技术等诸多问题也在客观上形成了限制,不利于参与市场竞争。例如,因不符合欧盟的卫生检疫制度,2002年2月欧盟暂停进口我国动物源性食品;2001年6月因怀疑禽流感问题,韩国停止进口我国全部禽肉及其制品;因怀疑从我国出口玉米中检出的零星 “三稻”杂物传带某种动物疫情,韩国对我出口玉米采取苛刻检疫限制甚至整船退运;日本的“植物检疫法实施规则”使我国的大部分蔬菜和瓜果类产品遭到禁止;2002年4月因活虫问题日本暂停进口我国稻草。同时,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进口,使我国许多产品由于苛刻的技术要求而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如柑橘、苹果、香梨均不能出口美国;猪肉和牛肉几乎不能出口美国。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1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使我国一些商品因未达到要求而遭退货。四是木质包装检疫。1998年末,因林木害虫光肩星天牛问题,美国对我国出口货物木包装采取十分严厉的检疫措施,随后加拿大、英国、欧盟等也对我国出口货物木包装严加检疫。

  既然融入了世界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那么对手不再仅仅是本国的企业,更主要的是国外的垄断集团。这些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力和科学的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占有最大的市场利润。如果中国农业不增强实力,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更难谈到获得利润。中国农业需要通过市场整合,将零散的生产集中起来,进行产业的升级换代,形成科学含量较高,整体实力较强的规模生产。

  2.4自然条件的改变,使单个农民无法抵御灾害

  近年来,全球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影响到农业生产。2002年全球发生的各种灾害共造成400亿美元的损失,并导致1.9万人死亡。其中有80多个国家的1700多万人遭受水灾,受灾面积超过800万平方公里。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M·雅罗指出,1992年至2001年期间全球水文气象灾害事件占各类灾害的90%左右,导致62.2万人死亡,20多亿人受影响,估计经济损失4500亿美元,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65%左右。免费论文。而联合国的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洪水致人死亡的风险从1990年到2007年增加了13%,经济风险增加了33%。截至2009年,1975年以来死亡人数最高的10起灾害,一半以上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对12个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取样调查显示,1970年至2007年期间,84%的因灾死亡人口及75%的被毁房屋集中在0.7%的巨灾事件。因灾死亡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而灾害经济损失以发达国家为主。

  中国处于环太平洋和中纬度欧亚大陆两大灾害带的交汇部,多地震与地质灾害;大部分国土为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与年际变化都很大,旱、涝、冷冻、风雹、热浪等气象灾害频繁。同时,农业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群发性与灾害链现象。我国粮食生产具有大致4—5年的准周期波动,大灾之年往往多种灾害相继发生。干旱、洪涝、低温冰雪等灾害还具有复杂的灾害链,其影响可延续到灾害衰减之后相当长的时期,并延伸至下游产业。各种自然灾害中,对农业产量和粮食安全威胁最大的是干旱,其次是冷冻与洪涝,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最大的则是洪涝与台风。

  气候变化使得某些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尤其是南涝北旱态势的发展。最近十多年内发生的 1998年长江与嫩江洪涝、1999至2000年的大范围干旱、2006年的川渝高温干旱、2008年的南方雨雪冰冻、2009至2010年冬的云南干旱和华北低温冻害都是几十年不遇的极端事件。由于东北和华北已取代东南沿海成为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商品粮输出地,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几乎所有的粮食减产年都是严重干旱年,而1996、1998等典型洪涝年虽然沿江沿河地区经济损失惨重,但大面积农田却因雨水充沛而获丰收。过去的干旱主要发生在北方的春季,现在扩展到北方的春夏与南方的夏秋或秋冬,并与高温结合使危害加重。气候变化还使作物病虫害的发生扩展北移,世代增加和重叠。

  我国土地和水等农业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对气候资源的变化与波动十分敏感;社会发展处于工业化和人口城镇化中期,农业的脆弱性更加突出。在严重的干旱、洪涝自然灾害面前,一家一户的自然经营难以抵御和承受,农民不仅不能从土地中获得收益,同时还要承担额外的损失。没有强有力的抵御能力,是无法获得农业利益的,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2.5人心思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被广大农民所认可。

  由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等种种因素,导致农业生产领域利润同其它行业的利润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并且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理揭示,当社会生产某一领域的效益出现下滑时,社会财富将从这一领域流出,转向其他利润高的生产领域。而由于在社会总财富中的贡献率下降,那么在接下来的分配阶段,这一领域获得财富和福利将会减少。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出现了瓶颈,整个行业的利润率较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而逐渐下降。这种状况,也强迫农民认识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单位利润的下降只能通过规模生产来补偿,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在农村的广大地区,人民群众中出现了粮食种植的集中和各种副业,尤其是养殖业的集中。同时,恰当的土地流转制度,也让农民认可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其中一种有效地方式是转包,这是一种短期的、季节性的流转方式,一次流转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另一种是租赁,期限一般在2年以上,耕地租赁不能超过承包期。还有另外一种是“股份制”,也叫股田制。承包农户以自己的承包耕地经营权作为股份,融入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实行按股分红;劳力参与生产,领取工资。承包农户获取股份分红和劳务工资双重收入。股份合作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形式,专家称之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曙光”。还有一种是拍卖,村组将种植条件差,常年无人耕种的“四荒地”收归集体,由集体统一连片重新开发,收入归集体所有,开发后也可成片拍卖发包,这是丘岗地开发的主要形式。

  3.土地适度经营应该注意的问题

  3.1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审慎地进行

  某一地区是否应该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具备这样几个条件:第一,乡镇企业和二、三产业发展较好,农业劳动力能够大量转移,农民的非农收入比较稳定。第二,农民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或外出打工后,农民感到家家户户的承包田是一个负担,有放弃承包、转让土地的要求;有一批善于经营愿意承包的大户。免费论文。第三,乡、村基层组织健全,特别是村一级的领导力量比较强,有能力引导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第四,乡村集体经济有较强实力,能够进一步支持和武装农业。第五,有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2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注意适度问题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讲,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我们处理矛盾的时候要把握好质、量、度三者的关系,在度的范围内,实现质与量的统一。我们所提倡的适度规模经营,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越有效益越好。规模经营多大才算适度,是一个动态性概念,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具体规模经营以多大为适度,应当因地因人制宜,而不能教条化。但必须坚持一条,即实行规模经营的土地产出品、产品商品率、产出经济效益要高于当地非规模经营的水平,确保增加社会农产品生产总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经营规模的大小,与经营者素质关系较大。因此,要选择好经营者,发挥其创造力,并注意加强培训和提高。还必须指出,依靠掠夺性经营,以降低土地产出率为代价形成的规模经营,是坚决反对的。不能片面追求土地规模的外延,而要在土地开发内涵和深度上下工夫。发展规模经营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因势引导,不要搞强迫命令,一轰而起,也不能放任自流,应辅以必要的政策干预。

  【参考文献】

  [1]朱文强。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研究[J].河北学刊,2006(5)。

  [2]郑文凯,胡剑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实选择[J].瞭望,2006,(13)。

  [3]何炼成,何林。再论我国现阶段的农地制度[J].当代经济科学,2005,(1)。

  [4]党国英,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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